[8卦]当执法成为一种暴力欲望
前日看到一则新闻,郑州金水区城管在执法时,将一名摆摊的女大学生牙齿打落,致辞使其受伤住院。报道还称,事件发生时,曾引起围观市民“不满”,巡防队员与个别市民和学生发生冲突,交通一度被阻断云云。
城管打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可是这则消息还是令愤慨。须知这次他们打的是一个弱女子,而且还是一价目在读的学生。几个孔武有力的汉子,围住一个少女拳打脚踢,嘴里还喷着酒气,这情景真够人间奇迹的。中国老百姓再驯服,再低三下四,对于欺负妇女的行为,历来也是深恶痛绝,忍无可忍。当好死不如赖活的底线也受到挑战,人的反应就是已经不再是出于道德伦理,而是出于生物基因了。当时围观公众的愤怒可想而知。
我一直不太明白城管的性质,他们执法的根据是什么。从报道中得知,这么多年,竟没有一项针对城管执法的独立法律文件。一些城管人员从社会中招来,良芥不齐,素质不高,时有野蛮执法的事发生。从政府部门的角度,城管的设置作为一种综合管理的举措,也许自有它的理由。我是一个普通市民,住在城里,我也希望街道整洁有序,行路方便,但那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愿望,不是高人一等的特权。那名女大学生摆个小摊,卖点小饰品,家里一定是很拮据。她唯珠过错就是想活下去,想持挣点钱完成学业。因此,作为一个纳税人,我不愿看到如此维持社会秩序,那样我的良心会感到不安,因为我纲的税无形中县助长某些人的兽性,加重了社会的非正义。
说实话,我对人性的完善从来不抱信心,也不相信“爱的奉献:一类的高调,但耳闻目睹的许多事还是让我因惑不解。这些打人的城管人员想必也有妻子儿女,他们出来工作也是为了养家糊口,尽男人的责任。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整形幼,以及人之幼。如果一个人没有更高的精神世界,不没有法律知识推已及人的同情心总该有吧?然而也没有。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展示其孔武体魄,对一个弱女子拳脚相加,居然没有一点羞耻感。
十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谈文革中毫无目的的残酷。对于那些打人者的心理,我当时写道: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在他们个人都是毫无意义的除了可能产生的一时的快感外,他们谷什么也得不到,除了给迫害者带来自视优越快感外,它的残忍的唯一意义就是毫无意义。审美才是没有功利目的的,于是乎在那个年代,暴力也就是成了一种审美。今天看来,这样的历史还没有完全结束,有些地方反而有过之而无不及。日常生活中,我们甚至看到一引起正规执法人员也是如此,把以强凌弱看做是一种特权,是个人身份的体现。在他们心里,这世上只有两种人,管他们的人,和他们所管的人。
有位作者曾撰文分析中国人的权力主义人格,说我们从小的教育总是把自我实现等同于要做人上人的欲望,而自我实现在本质上是反对权力主义的。的确,一个人的自我价值从来都不取决于任何外在的东西,无论它是地位还是制服。可许多人一生都不明白这点,在人性方面,我们这个社会是有缺陷的,许多人不懂得权利的珍贵,却深谙权力的功用。因此也难怪那些城管人员,他们在生活中看到的就是权力无所不能,一旦自己也拥有了这些,自然就会把它应用到生活中去。他们虽然没有推已及人的能力,却绝对有由人推已的能力。
此次事件当地政府的处理还是很及时的,六名打者很即被治安拘留,负责人也受到撤职处分。但我仍怀疑,如果这次被打的不是一个女大学生,而是一个市民或农民,如果打人者没有引发众怒,主管部门的反应会不会如此迅捷。作为事件第三者的政府有关部门,除了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外,也该反思一下了。那名被打的女大学生从今以后会对这个社会作何看法,我不知知道。我知道的是,如果一个社会充斥暴力执法,无论打人者还是被打者,他们的心中都将会是一片黑暗。
抄写之广州南方都市报(南京大学教授)2007。06。12
[ 本帖最后由 学者 于 2007-6-12 12:32 编辑 ]
今作古时,古亦今;古作今时,今亦古。
发表于:2007-06-12 05:05只看该作者
2楼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2007-06-12 09:47只看该作者
3楼
恩哼~那就以暴制暴
哎,又浪费一个小时,我为什么什么事情都那么认真?以后尽量不上论坛了。
发表于:2007-06-13 02:12只看该作者
4楼
一声叹息,一地鸡毛。。。:L
长线是金,中线是银,短线是K粉;顺势加仓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