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6-02-04 03:08只看该作者
2楼
韬客外汇论坛汇友守则
一、 用户名注册注意事项: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之名注册;
(2)请勿以网站、公司、机构、国家政府部门名称注册;
(3)请勿使用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4)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5)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笔名;
(6)请勿使用Q Q号码、5位以上数字、无意义英文字母以及邮箱作为用户名
(7)简短的中、英文用户名容易获得通过
注:用户名审批时间为每周一、三、五晚北京时间21:00
二、韬客外汇论坛规则
目前,国家加大了整顿互联网的力度,国家公安部等部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清查工作,为了保证韬客外汇论坛的健康发展,特发如下公告:
1、绝对禁止发表以下主贴和回贴:
(1) 含有敏感的政治、军事、宗教类话题的文章,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文章;
(2)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4) 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内容低下颓废的文章;
(5) 侮辱诽谤、攻击漫骂、挑衅滋事、造谣惑众、散布隐私的言论,有损于论坛正常运行和权益的言论;
(6)含有脏话、带有人身攻击的主题或回复;
(7)为防止马甲拉客,论坛不允许含有任何形式的广告、MSN、QQ等各种联络方式及其公司、网站链接的主题和回复。
(8)为了避免引发与其他网站和机构的矛盾与争议,任何人对任何网站、机构、公司不满,请直接将意见发表在他们的官方网站,不要发到韬客论坛;韬客论坛不欢迎这样的帖子。
一经发现,各版版主和管理员有权立即删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 。
2.对非主题贴的划定和处理方式:
(1)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
(2)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
以上非主题贴,斑竹或管理员将及时转移至相关版面,无相关版面的转移至“灌水吧”,或予以锁定、删除;对多次发此类文章的用户发论坛短消息友好提示;在进行操作时填明具体原因,多次故犯情节严重的,申报管理员处理。
3.灌水贴的定义:
(1)发在同一版面每天超过二篇的雷同帖子主题;
(2)发在二个(含)以上版面或同一版面的重复主题帖子或回复;
(3)近期已发过的重复的主题帖子;
(3)顶帖、空洞、无文字说明、无实际意义、质量极其低下的主题帖子或回复;
对以上灌水贴,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锁定和删除,或转移至相关版面或“灌水吧”。对发此类文章的用户发论坛短消息友好提示,屡教不改者禁止其发言,在进行操作时填明具体原因,再次故犯情节严重的,申报封其ID。
4.垃圾贴的定义:
(1)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但却无实际内容的主题帖子;
(2)可能含有病毒、木马的主题帖子或回复;
(3)试发贴、无任何内容的空帖;
对以上垃圾贴,斑竹及时予以删除。对首次发此类帖子的用户发论坛短消息友好提示,多次发此类帖子和一次发多篇此类帖子的用户立即封其ID。
对1-4项之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版主有权立即锁定、删除或转移。对锁定、删除或转移工作量小的,事后会通知作者本人,说明原因并视具体情况予以友好提醒或警告;工作量大的,也可以不予通知。
5、版权问题
(1)本论坛支持原创,版权为作者和本网站共同所有,本网站有权引用。
(2)关于剽窃,一经发现,删无赦;屡删屡犯者,禁入本版发帖(无论任何形式的帖)。
(3)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论,请各位朋友尽量做好[原创][推荐][转帖]等等的标识。
(4)其它网站转载或转贴须注明出处,传统媒体转载须事先与原作者和本网站联系。
6、发帖者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特此公告,即日执行,请大家支持我们的工作。
韬客外汇论坛 社区事务
注意:请注册时务必填写真实EMAIL信箱,否则无法收到我们的回复。
我的毛病 想赢怕输 犹豫不定 盲目跟从 短线长做 长线短做 追涨杀跌 不做计划 擅改目标 贪多嫌少 逆市而为
最大的毛病:以上错误一犯再犯,怨天尤人,只说别人 不看自己。吃的是草,挤的是眼睛。
发表于:2006-02-04 03:11只看该作者
3楼
原帖由 jasmoline 于 2006-2-4 11:02 发表 感觉论坛没有我刚来的时候好了,不是限制这个就是限制那个,搜索功能、短消息功能都被限制,看看新手疑问解答部分也不行了,论坛真的没有以前好了。刚才关于汇款提款问题讨论得热烈,一下子又都被删除了,真不知道 ...
饭在锅里,我在床上
发表于:2006-02-04 15:02只看该作者
4楼
此贴移到社区事务
● 新来会员请务必仔细阅读韬客外汇论坛汇友必读
并前往新手疑问解答和社区事务浏览了解论坛如何使用以及各板块情况。
● 对管理有意见或建议请到社区事务提出. 不听规劝一味在主版汇市讨论区纠缠扰乱秩序者会被处理。
● 为维护论坛秩序,欢迎举报非广告区和个人短信里的广告拉客,一经查实.将对举报者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