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分享]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
美的形式是反映具体事物美的特定内容的外观形式.在美学上,被统称为“形式美”.形式美包括“外形式”和“内形式”,两个方面.外形式指材料的线、形、色、光、声、质等外形因素,内形式是上述因素按一定规律组合起来以完美表现内容的结构形式.形式美通过人的感官给人以美感,引起人的特定想象和情感时,它就成为审美对象。一般认为,形式美是按一定的
格调和法则表现出来的,诸如对称,均衡,和谐、整体性、节奏、多样统一性等等。
(1)对称.如果用直线把画面空间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它们之间不仅质量相同,而且距离相等.例如,中外各种古代建筑、教堂、庙宇、宫殿等都以“对称”为美的基本要求.人的形式构造的布局,在外部形态上也是对称的.人体骨骼以脊柱为中线,垂直于地面,支撑着头部和身体,脊柱两侧连接延伸的骨骼的形状和数量也是相称的,人的四肢、五官及其排列,肌肉的走向等也是对称的。这种自然的对称,真是巧夺天工.倘若遭到破坏,便是对美的破坏,并造成某种功能丧失而成为残废,便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不便,严重的将会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2)均衡.对称的事物基本上是均衡的.也有些物体并不一定对称,但它仍然很美,那就是因为它还符合“均衡”的法则.例如,人体内的某些脏器虽不对称,但很协调,不会使人产生倚轻倚重的感觉.
(3)和谐.审美对象各组成部分之间处手矛盾统一之中的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其基本要求是对称、均衡、相互呼应和衬托,色彩的调和悦目或音调的悦耳动听。
(4)整体性.任何一个形象体系,无论人体或艺术作品都必须具备整体性的原则,所谓“美中不足”,就是整体性受到破坏的一种表现.例如桌子缺角、门窗裂缝、书无封面等都可使人感到美中不足.
(5)节奏.客观事物(包括大自然中的各种现象、人的生命和社会生活)或艺术活动的一种符合规律的周期性变化的运动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人的呼吸、脉搏,血压等生理活动都是一些生理节奏。一旦改变人的生理节奏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其情感节奏的变化:相反,人的生理节奏也往往受到心理情感变化的影响.艺术节奏是建立在人的生理节奏和心理节奏基础之上的,当音响、线条、色彩、形体等艺术节奏与人的生理、心理节奏相吻合时,就会引起欣赏者的生理感受或心理情感活动的相应变化,从而产生美感。
(6)多样统一.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在揭示“黄金分割”的同时认为,美是多种数量比例关系和对立因素和谐统一的结果,即所谓“寓变化于整体”。多样统一的法则是对对称、均衡、整齐、比例、对比、节奏、虚实、从主、参差、变幻等形式美法则的集中概括.它是各种艺术门类必须共同遵循的形式美法则,是事物发展的对立统一规律在人的审美活动中的具体表现.
[em12] [em12] [em12]


发表于:2004-09-26 07:06只看该作者
3楼
[IMG]http://www.52movie.com/wallpaper/images/04/image/mermaid-02.jpg[/IMG]
[IMG]http://zkw.swufe.edu.cn/~pub/index/Daaa.jpg[/IMG]
[em37] [em37] [em37]
[此帖子已被 lyh 在 2004-9-26 15:09:00 编辑过]
韬客社区www.talkfx.co
发表于:2004-09-26 07:39只看该作者
2楼
“形式美”?[em8] [em8] [em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