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老公年终总结ZT
最敬爱的夫人:
过去的一年中,我在您的直接领导下,在岳父岳母的英明指导下,在大小姨子的集体关怀下,遵照您的指示,按照您的部署,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摸爬滚打、积极进取,各项家庭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至去年底,咱家的银行存款、股票市值、固定资产三项指标分别比前年增长了18%、19%、20%。超额完成了去年初制定的“三项指标增幅要达到12%”的任务,同时咱家还被本胡同评为“五好家庭”,我被本楼道评为“最称职老公”,您则光荣当选“最幸福太太”,实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服务夫人”为工作重心,抓好家庭日常工作。
二、以“夫人旨意”为工作重点,抓好家庭经济建设。过去的一年中,我认真贯彻夫人去年初作出“要把家庭经济搞上去”的重要指示,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经济建设,终有所成,家庭三项经济指标均比前年大幅度增长。
我的主要做法是: ?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去年,我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工资、奖金等主营收入悉数上交,再由夫人回拨零用钱的收支两条线政策,其余副业收入纳入预算资金管理,向夫人打报告审批使用,在过去的一年中,由于我财经纪律做到了不截留挪用,不挤占乱花,不隐瞒收入,不设小金库,使夫人总揽大权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家庭收入管理规范,资金专项使用。
2、厉行个人节约,注重自我节流。过去的一年中,我戒烟、戒酒、戒茶、戒零食、戒请客,总之,将个人吃穿用度费用降至最底,每月零用钱均有剩余,积蓄一定时日,购买首饰、衣物若干赠于夫人,既增加家庭固定资产,又给夫人带来惊喜,一举两得。
3、积极探索,广开财路。一是充分发挥自身所长,笔耕不辍,投稿报刊、杂志赚取稿费。二是深入领会《麻将致胜大全》要点,掌握致胜技艺,与同事亲友小赌怡情,胜多负少,小有收获。三是苦心钻研炒股方法,向夫人申请专项资金投身股海,一级市场守株待兔,二级市场低买高卖,一年下来赢利颇多。
三、以“夫人喜好”为出发点,抓好家庭安定团结。过去的一年,我始终以“夫人喜好”为标准,一切听从夫人,听从夫人一切,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搞好家庭安定团结,主要有:
1、婚前死党小黄、小李、小谢、小军、小杨诸人一向好吃懒做,行事全无章法,经常来家骗吃骗喝,以夫人不喜,我遂将彼等列入损友名单,遂一割袍断义,中断往来(注:小李因欠我债务的缘故,暂还保持联系)。
2、过去我好吸烟,一天两包不在话下,夫人恶之,去年伊始,我便痛下决心,誓与烟绝。如今,瘾来时,我至多点蚊香一支嗅其味以解馋。
3、前年我看望父母次数多于看望岳父岳母一次,夫人不悦,去年我遂积极整改,以实际行动纠正偏差,据统计,至去年底,我看望岳父岳母次数超出看望父母次数两次,在时间总量上超出45分钟,在孝敬财物总额上超出21元人民币。
4、央视主持人刘仪伟,风格清新,厨艺一绝,夫人爱甚,视为新好男人,我遂理一板寸头,学一口鸟腔普通话,苦研《天天厨艺》菜谱,每日推出一样特色小菜。
由于我紧紧把握“夫人永远是对的,如果夫人错了,我请参照上句执行”的方针,认真贯彻“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夫人一脚踹过来,我就躲着走”的基本原则,家庭安定团结局面一派大好,夫妻相敬如宾,居家气氛温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主持家庭日常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夫人的要求仍存在大小差距,如:工作主观能动性还有待加强,工作前瞻性不足;工作尚存在畏难情绪等,在新的一年中,我将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在巩固去年成绩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使咱家的生活水准芝麻开花节节高,夫妻恩爱此情绵绵无绝期。
抄报:岳父、岳母
抄送:大姨子、大舅子、小姨子、小舅子、各位连襟
发表于:2005-12-26 10:22只看该作者
2楼
老大这一年不容易啊!
发表于:2005-12-26 10:46只看该作者
3楼
从文本格式看,不属总结类,应该属汇报材料......抄报,在总结当中是不可能出现的.......哈哈
不过,成绩还是要肯定的......哈哈
:lol:lol:lol: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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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5-12-26 11:55只看该作者
4楼
老大这一年不简单啊...辛苦...辛苦......幸福...幸福...哈哈哈.........
嫂子的总结报道怎么还没来了....
***大事琐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临喜临怒看涵养;群行群止看识见。***
发表于:2005-12-26 11:56只看该作者
5楼
对了,明年的计划书作的咋样了!?让我们也学习学习哈....
***大事琐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临喜临怒看涵养;群行群止看识见。***
发表于:2005-12-26 13:12只看该作者
6楼
原帖由 971223 于 2005-12-26 19:56 发表 对了,明年的计划书作的咋样了!?让我们也学习学习哈....
发表于:2005-12-27 09:27只看该作者
7楼
哈哈哈。。。
一边读孙子兵法,一边和汇市做买卖。
发表于:2005-12-27 11:00只看该作者
8楼
:):):)
时间是生命的永恒,生命是时间的瞬间
发表于:2005-12-27 11:00只看该作者
9楼
不然的话,像下面这位老兄那样,就惨啦!
“两公婆吵架,‘好好的’一个人被老婆半夜强送进精神病院,如今老婆不同意他出院,他就出不了院,真是好惨!”
赫生(化名)的大哥、姐姐和年过八十的老母亲至今愤愤不平:没有精神病史的赫生六天前和老婆吵架之后被老婆送进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如今医院诊断他为偏执性精神病,可住院也可回家治疗,但医院以没有征得第一监护人同意为由,不让赫生的母亲和哥姐接他出院。
赫生不明白:老婆为何这样做
24日下午,记者来到广州市脑科医院某病区探视52岁的赫生。几天来,病区的一扇铁门把赫生往日的正常生活挡在了外面。
记:你妻子说你有精神病,你觉得自己有病吗?
生:没有。我平时上班什么的都很正常。
记:你是怎么进来的?
生:20日晚上9时多,我和我老婆为家事吵架,当时很气,推了她几下,她就到华林街派出所报案。当晚12时多,我听到儿子叫门声,心想是儿子和我老婆一起回家,就去开门,哪知门一开,进来三个陌生人,二话没说把我按倒,用手铐把我右手和左脚铐在一起。我当时喊:“绑架啊!”但没用。我老婆跟在陌生人后面,说我精神有问题,叫他们把我带到医院治疗。我就被强送上车。
记:进医院后是什么情形?
生:住进医院当然不习惯。这几天医生和我谈话,给我做了很多检查,查血、CT、脑电图……医生没有告诉我诊断结果。
记:如果医生诊断结论是你患有精神病,你信吗?
生:当然不信。我想不明白我老婆为什么要这样做。我的化工生意没人管,我现在只想出院。
赫生说,他并没有服用医生给他开的药。交谈中,赫生一直情绪稳定,对记者的提问清晰作答。
医院:他患偏执性精神病
家属若有怀疑,可以申请院外会诊
24日,广州市脑科医院专家会诊得出结论:赫生患有偏执性精神病。据医务科郭某介绍,按赫生的病情,不会给社会造成危害,医生认为可以住院治疗,也可以回家治疗。
医院有关医生称,这一诊断结论已是院内最高级别诊断,如果家属有怀疑,可以申请精神疾病研究所或中山三院精神科进行院外会诊。
据医院介绍,精神疾病和肢体疾病不同,可能是经过长时间发展起来的,隐藏得深,也较难发现。所以,至亲的母亲、兄姐、经常接触的朋友觉得他精神没问题,但其实已经患病的情况并不少见。再说,很多精神病人都会说自己没病。从事精神病研究的专家指出,正是由于精神疾病有隐藏性,人们应更加重视心理问题,及时诊断、治疗。
一个没有精神病史的“普通人”,即使被怀疑有精神病,妻子、医院可否将其强送入院?医院的说法是,当时赫生的妻子、儿子两名监护人都签了《知情通知书》,将其送院符合医疗程序。至于病人的出院问题,院方称,监护人对住院与否有分歧的,医院一般尊重第一监护人的意见。
大哥:医院说法前后不一
出院入院只听第一监护人的?
一个“好好的”人突然被诊断为“精神病人”,赫生的家人怎么也不相信。赫生的朋友以及他所开的化工公司的员工也都说没觉得他精神有异常。
年老的母亲想着儿子即使有病也可回家好好治,夫妻有什么矛盾也好谈拢。为求儿媳同意让赫生出院,她几乎向儿媳妇下跪。但是,赫生的第一监护人———妻子仍决定把他留在医院治疗,不允许赫生的亲人把他接出院。对于整件事,她认为这是他们的家事,现在还不方便说,两次婉拒记者的采访。
赫生的大哥赫平(化名)觉得弟弟这样被强送入院很离谱。他说:“两公婆吵架是常事,如果因此老婆就把老公送入精神病院,那社会不乱套了?”
赫平说,20日晚弟弟和弟媳吵架他虽不在场,但弟弟以前没有精神病,医院怎么能凭他老婆说他有病,就不顾本人意愿把他强送入院?而且当时两人吵过架,医院应更慎重考虑该不该入院的问题。
赫平还有另一疑问:医院曾对赫生可否出院说法前后不一。21日凌晨,广州市脑科医院给赫平打电话,让他拿户口簿、身份证来领弟弟。打电话者说,赫生被送进医院后医生发觉他好像“很精神”,不像有问题。
据赫生的姐姐说,凌晨3时多,她替80多岁的母亲到医院接人,见到弟弟在病区里,一只手和脚被捆在一起,走路都得驼着背,心疼得湿了眼眶。但是,母亲的户口簿上没有赫生的名字(赫生结婚后把户口迁出),医院让她补开母亲与赫生是母子关系的证明再来办出院手续。21日10时多,赫生的母亲、大哥、姐姐拿着在母亲户口所在街道开的一纸证明赶到医院。没想到这时医院说,没有征得第一监护人(配偶)同意,母亲不能接走赫生。
对于前后的不一,医院医务科郑科长解释道,可能是当班医生认为病人没问题,可出院;但后来上一级医生又认为还得观察检查,暂不能出院。
赫平说,当时医生只跟他们说“病人”有轻微幻觉,并没确诊他有精神病,为什么就把他当成精神病人看待,完全“身不由己”,由第一监护人来决定住院事项?
律师:强行送院难以信服
呼吁《精神卫生法》早日颁布
目前,对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他们不愿意住院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强制住院,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有法律界人士呼吁早日出台《精神卫生法》,保障精神病人的住院自决权。
羊城律师事务所的曹律师认为,医院在当事人不情愿的情况下强送其入院,做法难以令人信服。他认为,在病人当时并没行为失控的情况下,出诊医生不应只听一方之词就强行送院。
那么,在可住院、可出院的诊断之下,谁来决定“精神病人”住院或出院?有人提出疑问,如果第一监护人与精神病人有利益上的冲突,那么,精神病人岂不是很无辜地“任人摆布”?对此,南日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表示,确诊为精神病的人属于限制民事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病人的配偶、父母和兄弟都是他的监护人,将其留院治疗是他们的义务。如果监护人意见不一,其他监护人怀疑第一监护人损害精神病人权益的,可以提出重新作鉴定,或进行申诉。
图:赫生(前中)在医院里向记者诉说,吸引了很多病友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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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5-12-27 19:19只看该作者
11楼
真恐怖,
保持一颗不因生活而蒙尘的纯真向善的心,以及不因困难而受挫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