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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国九条 当前股改中五大问题反思
四川金融投资报/李志林
对于眼下如火如荼的股改,管理层和媒体一片赞扬,并准备提速,却很少有人对股改中出现的种种违背“国九条”承诺、再度侵犯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问题加以正视和反思。
第一,对价比例被打对折。“国九
条”最吸引人之处就是“解决股权分置时,要特别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但是,管理层在发动和领导股改时,却把确定对价的主动权交给非流动股东,任其对价方案模糊性、随意性。并通过试点,将理应平均10送6,强行变为平均10送3,视之为股改的模式加以推广。这就使公众投资者自股改一开始就处于利益再度被侵犯的境地。
第二,对价时玩“浆糊”花招。非流通股东提对价方案,首先以对价后仍可确保第一大股东地位,并且增发后仍可确保第一大股东地位为前提。其次,先提出10送2.8股方案,待投票表决前,再修改为10送3股,在水中稍加些“面粉”,使之变成“浆糊”,就可给流通股东某些心理满足,以便蒙混过关。可以说,有的公司整个对价过程,就是非流通股东唬弄流通股东的过程。
第三,搞“注水”的投票表决。管理层规定,对价方案须经三分之二流通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按表决常识,唱票、监票者必须宣布参加投票的人数,投票者得票率,只有当半数以上选民参加投票,其表决结果才算有效。但奇怪的是,目前股改中,只公布通过率,而不公布投票率,以致于有的上市公司股改表决时,仅有14%的流通股东参加投票,尽管表决通过率高达98%,也应属无效表决。但这种表决和投票竟视之为有效,批准通过,令人不解。
第四,投票过程中存在五花八门式的造假。据媒体披露,有的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向流通股东送礼物拉票;有的上市公司到证券营业部公关,花钱收买有关人员,让其背着流通股东,擅自代投赞成票;有的上市公司贿赂拥有大量流通股的基金经理,换取其投赞成票;有的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唱票时公然作弊,将反对票和弃权票作为赞成票。
第五,G股普遍自然除权、贴权,对价变成空心汤团。殊不知,“国九条”发布后从1783点到998点,指数跌44%,大部分投资者资金卡本已打了对价,如今,10送3的股改对价又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这叫什么“特别要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